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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广泛开展合同能源管理”
来源: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作者:转载    发布时间:2016.4.18

 

今年“两会”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在2016年的重点工作中明确: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扩大绿色环保标准覆盖面。支持推广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广泛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大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开展全民节能、节水行动,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把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我国发展的一大支柱产业。

对此,节能环保类媒体报道较多,但分析类的文章不多,尤其是针对“广泛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不知道是大家还没想好,还是不愿意讲,今天我先开个头儿,算是抛砖引玉吧。

去年,国家取消合同能源管理等财政奖励后,曾一度引发产业热议,其实,准确的说,不能算是取消,应该是财政部会同其它相关部门重新梳理财政奖励政策,时至今日,虽然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新的财政奖励政策尚未出台,但包括从发改委环资司等政府节能主管部门传来的信息看,趋好的方向是明确的。

而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广泛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提法,应该说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大力发展是必然的。为什么呢?

一、合同能源管理引入我国十余年,发展得已比较成熟,并且确实为国家节能减排做出了突出贡献,这从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的年度报告中可见一斑,最为重要的是,其还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如此,与引入一种新的节能机制相比,会节省更多的资金、人力等成本。

二、合同能源管理可有效撬动社会资金用于节能减排,减轻企业和政府的资金压力,解决更多就业,这对于缓解目前经济增速放缓,传统制造业盈利能力下降等问题都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三、合同能源管理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项目涉及工业、建筑、交通等众多领域,用能单位的参与度较高,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利于传统节能服务公司和新建节能服务公司发展。除此之外,节能服务公司类型多样,可大可小,这也有利于不同类型的企业、社会资本投资进入这个行业。

如果上述理由得到确认,那么相关扶持政策的出台就将指日可待了,而新一轮扶持政策的出台,也将进一步推动节能服务产业第二次腾飞。当然,其中有哪些机遇,一时还很难给出准确的判断,但只要是行业发展向好,机遇总会是有的,关键在于您是不是这么判断的。

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今年“两会”的政策也具有特殊意义,虽然已经进入四月,但对于整个“十三五”而言,也仅仅是刚刚开始,各节能服务公司如何布局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在自身业务中的比重还都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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